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7月25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为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一经发布,在山东各界妇女和家庭中引发广泛热议和强烈反响。让我们一起听听妇联干部、专家、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从业者及家长们的心声吧。 李少娜 烟台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条例》是山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扎实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项有力举措和法治成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引性、可操作性。烟台市妇联将认真对照《条例》规定,聚焦上位法和《条例》规定的指引内容和方式方法,在前期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效路径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探索烟台市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村)家庭教育课堂、百人“筑家”指导团“五进”行动,在凝聚共识、广汇资源、健全机制上精准持续发力,帮助越来越多的家长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切实为儿童健康成长发挥好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 王丽萍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 《条例》对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发展、形成教育前置性和预防性的良好生态、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针对“父亲缺席”的现象,《条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亲、母亲共同发挥在未成年子女成长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聚焦教育“内卷”问题,《条例》通过若干条文,引导父母理性对待未成年人的成绩和兴趣,倡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条例》立足山东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人文沃土,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李勤 济南市莱芜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作为一名基层妇联主席,我们要学习宣传好《条例》,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也要充分利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真正让《条例》惠及全区广大家庭和少年儿童。莱芜区妇联将不断强化“三好家庭幸福计划”家庭教育品牌,积极推进全区30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和运用,培养家庭教育骨干人才,健全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机制,建立多元化、专业化人才队伍,推进家庭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促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建设。 邓娜 临沂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 今年临沂大学新增家庭教育专业,这是适应国家家庭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举措,临沂大学将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条例》为指导,开设家庭教育政策与法规、家庭教育指导实务等理论课程,培养具备扎实的家庭教育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及能从事家庭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育优良的家庭教育专业人员队伍。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合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相关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广大家庭。 冯雪芹 青岛西海岸新区富春江路社区家长学校校长 《条例》的出台,对于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相关服务有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方向指引,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下一步,充分利用社区家长学校的平台和资源、依托区妇联打造的家庭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关爱春蕾女童、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心理健康辅导和家风家教亲子课堂等活动,将《条例》切切实实落到实处,让关爱发挥长效可持续性,提升更多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幸福感。 张庆坦 滕州市姜屯中学正高级教师 《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省域内具体化指导纲领。其中学校指导部分,从学校制度建设层面要求利用好家长学校,明确公益属性,对特殊家庭和学生明确了教师指导任务。《条例》从政策层面赋能一线老师自身专业成长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也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全环境立德树人强大合力的形成。 赵勇 学生家长、山东青少年阅读连锁机构从业者 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我对《条例》的即将实施感到万分欣喜。这部《条例》为我们家长提供了法律的指南针,引领我们如何以更科学、更合适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它强化了家风教育的重要性,并强调了德育为首的教育原则,这无疑将有助于塑造孩子的品德与人格。我也会尽己所能把亲子阅读作为家庭教育的“营养餐”,利用好周边资源,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阅读公益活动,更好地为广大家庭服务。我期待在《条例》的指导下,家长们能够更有效地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爱、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的家庭环境。 |